微積分學是研究極限、微分學、積分學和無窮級數的一個數學分支,並成為了現代大學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。
但我不是來談微積分的,我只是想講個小故事。

1684年,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發表第一篇微分論文,定義了微分概念,採用了微分符號dx,dy。1686年他又發表了積分論文,討論了微分與積分,使用了積分符號
1687年,Isaac Newton 出版了《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》全書貫穿了他宣稱自己發明的數學方法——微積分。
1695年英國學者宣稱:微積分的發明權屬於牛頓;1699年又說:牛頓是微積分的「第一發明人」。1712年英國皇家學會成立了一個委員會調查此案,1713年初發布公告:「確認牛頓是微積分的第一發明人。」萊布尼茨直至去世後的幾年都受到了冷遇。
然,英國學者長期固守於牛頓的流數術,只用牛頓的流數符號,不屑採用萊布尼茨更優越的符號,以致英國的數學脫離了數學發展的時代潮流。
最後,數學家證明牛頓和萊布尼茲的微積分是分別獨立發明的。

有時候,我們常常認為誰抄襲誰;我們也常常認為誰對誰錯。
我想要說,爭這種東西沒什麼不好。可是腦袋可以清潔一點,說話可以平和一點嗎?

想到我的國文老師說過,我們不要理直氣壯。
那,要怎麼樣?
老師說,理直氣和
我常常要細細的,
細細的咀嚼這句話。
創意總是很爭議的、版權也是。
為什麼,我們需要為了抄襲不
抄襲搞成這樣?


我承認我討厭算三角
承認我憎恨數學
我更否定國手與
權威......


只會把RAP看成RAPE

與菁英的高中生不同

只是個喜歡漫畫的小鬼罷了


只想離開我不想停留的地方--但我不能毀掉那一切

只想當個自由的蝴蝶

我只是個人,一個思想占據心窩的人。

 

後記:我終於吃到違規五點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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